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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要宜居,环境是底色。近期,高淳区司法局淳溪司法所紧贴党工委、办事处的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,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,全力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,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一是认真宣传,营造良好法治氛围。结合“万人讲法”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,向群众宣传《环境保护法》《大气污染法》等法律法规,并通过张贴标语、发放资料引导群众依法、自觉、主动地爱护环境,为辖区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二是积极参与,提升环境美好形象。司法所组织法律明白人、普法志愿者、社区矫正对象等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的工作中去,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,培养他们的服务观念,发挥社区服务实效,为辖区环境整治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三是加强调解,维护社会稳定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。在环境整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介入、及时处理,确保把纠纷化解在基层,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和谐有序地推进。
通讯员:吴琴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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