执行没钱,有物也行,东西有,但难以变现,运费成本、评估费用可能还会超过东西本身价值,那如何变现?西峡县人民法院这样做。
近日,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用“现场变卖”的方式成功变卖了被执行人李某在西峡县白羽路存放的大量板材,为案件被害人追回欠款。
李某责令退赔一案在判决生效后,其名下的财产都被采取了强制措施,包括此次案涉的大量家具散装板材也同时被查封。为了尽快将查封财产变现,维护被害人的权益,西峡法院决定变卖这批板材,但如何最大价值的变卖却难为了执行干警。这批板材体量大、规格不统一、难以运输,如果按常规方式变卖,不仅难以找到合适的买家,而且运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
于是变卖开始前,执行干警通过实地摸排,对被执行板材及市场价格等情况进行了了解。为了找到更多的竞买人,执行干警分批次走访了当地近乎所有的二手家具市场,积极联系买主,最终确定了10余家有意向的竞买人。
7月30日8时30分,在板材存放地,待竞买人全部到场后,执行干警逐一登记竞买人信息,组织大家现场“看样”,并详细介绍板材情况以及后续运输事项,一一解答竞买人疑问。最终8位竞买人表示弃权,2位竞买人确定出价。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、被害人代表和被执行人家属的见证下,执行干警随即对2位竞买人采取“背对背出价”的方式进行现场变卖,经过2轮竞价,该批板材最终以5000元的价格成交,整个变卖过程规范、透明。
本案中,执行干警不畏艰辛,扮演“卖货人”角色,尝试一切可能的执行手段,依法科学合理处置被执行人资产,既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,又使标的物价值得到最大化,实现了办案质效与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机结合。曲折执行路,拳拳为民心。西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在执行具体工作中采取“因案而异”“一案一策”的创新模式,能动司法、公正执法,有效化解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难题,以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题! (供稿:王晶雅)